能源开发迈大步 生态环保树理念---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成就之十六

来源:   日期:2013-12-23 20:51:00 【字号:

能源开发迈大步 生态环保树理念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成就之十六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三年来,新疆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走节能减排、循环再利用的“低碳经济”之路,依托资源优势,优先发展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造“绿色GDP”成为发展主旋律。 

    一、新能源开发迈大步 清洁能源促发展

    随着传统能源日益紧缺,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得到广泛关注,三年来,新疆充分利用大自然赋予的丰富资源,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以及鼓励新能源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着力推动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1、风能资源开发持续升温。新疆拥有得天独厚的风能资源。陆上风能资源占全国总量的37%,年均有效风能10800兆焦耳/ 平方米,拥有额尔齐斯河谷西部风区、额敏县老风口、阿拉山口风区、吐鲁番西部风区、达坂城风区、哈密北戈壁风区、哈密南戈壁风区、罗布泊风区以及百里风区九大风区,可开发利用的风区总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可装机容量总计在8000万千瓦以上,是我国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战略储备基地。2010年末,新疆750千伏电网与西北电网正式联网,电网输送能力进一步增强。哈密—郑州和哈密—成都两条特高压工程纳入国家电网规划,将实现风电火电捆绑外送,为新疆风电大规模开发和外送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已在9大风区中的7个风区“排兵布阵”,达坂城、阿拉山口、三塘湖---淖毛湖、哈密东南部、塔城老风口等重点风区风电投资前景看好,成为众多投资者的逐金之地。三年来,华能、大唐、中广核、中电投、华电等一批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建设的风电项目在新疆各大风区陆续开工,新疆风电产业迎来了新一轮开发热潮。截至2012年末,新疆风电装机容量168.02万千瓦时,占电力生产总装机容量的7.8%,风力发电量43.57亿千瓦时,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2593小时,高于全国703小时,风力发电量从2009年的18.22亿千瓦时,提高到2012年的43.57亿千瓦时,增加了25.35亿千瓦时,增长1.4倍。这些数据说明,新疆风电产业发展驶上"快车道"。”

    2、太阳能光伏产业加速发展。一方面,新疆光热资源充足,年均日照时数2600--3400小时,全年太阳能总辐射量为544.20—627.90千焦耳/平方厘米,仅次于青藏高原,具有发展光伏产业的自然优势。三年来,新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着力发展清洁能源,利用哈密地区丰富的太阳能天然资源,打造新疆最大光伏发电产业基地,目前已有华电、中电投、中广核等10余家企业入驻哈密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开工建设规模超过20万千瓦,预计总装机规模将达46万千瓦。2012年,通威集团获得新疆签约2百万千瓦太阳能电站合约。另一方面,新疆优良的日照条件和广阔的荒漠为建设光伏终端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逐步做大做强光伏产业,不断提高资源转化效率,发挥资源最大效益,光伏产业有望成为新疆绿色经济发展新军。

    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环保意识显著增强

    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指出:“新疆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可持续发展,最为现实、最为关键的就是生态环境问题。一切开发建设必须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必须遵循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必须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负责”。三年来,新疆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

    1、 水质及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2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Ⅰ、Ⅱ级(优、良)日数占80.6%,Ⅲ级 (轻度污染)日数占15.4%、Ⅳ、Ⅴ级(中、重度污染)日数占4.0%。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19个城市3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水源地的个数比例为87.2%,与2009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总体水质状况保持稳定。

    2、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生态修复、三北防护林、荒漠治理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进展顺利。2009年至2012年,完成营造林总面积1311万亩。其中,完成退耕还林营造林面积247万亩,完成三北防护林营造林面积874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由4.02%提高到4.24%, 绿洲森林覆盖率由14.95%提高到23.5%。绿洲生态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草地退化趋势有所减缓,沙化土地扩张速度明显减缓。

    3、重点河流流域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全区重点河流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由80.3%提高到93.5%;塔里木河实现连续20月以上不断流,最下游的台特玛湖由干涸多年变成现在水面二、三百平方公里,流域生态重现生机。

    4、局部恶劣环境得到改善。一批生态修复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绿洲生态安全性提高,使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在和田地区于田县、策勒县、皮山县等地实施的生态修复工程,使当地绿洲边缘的沙丘植被覆盖度由原来的5%增加到20%以上,当地小气候得到显著改善。

    5、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为了加大新疆污染治理力度,改善环境质量,自治区各级政府以节能减排为抓手,积极推动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2012年,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78个,氨氮减排项目67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减排项目80个。经测算,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氨氮排放强度、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四项指标,2012年比2009年分别下降2.89千克/万元、0.17千克/万元、4.47千克/万元、1.85千克/万元。

    6、农村环境保护持续推进。为了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新疆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137个,受益农牧民23.5万人。创建国家、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36个,建立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43个。加强农药、化肥使用管理,实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池40万户,沼气普及率达到12.3%。在323个乡镇设立环保工作站,环境监管工作向农村延伸,农村环境得到改善。

    7、建筑节能助力环境保护。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冬季严寒漫长,每年采暖期长达6个月,提高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建筑物能源散失,实施房屋建设节能环保非常重要。2012年,新疆建筑领域强化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监管,在全区县及县以上城市,对居住建筑强制实行65%的节能标准,累计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6004万平方米,占全区具有改造价值既有建筑总量的40%,建成节能建筑约1650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减少了大量烟尘排放、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量。据测算,2012年,建筑节能工作形成的综合成效为节约标准煤384.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024万吨,二氧化硫9.24万吨,烟尘13.47万吨,产生经济效益约13.47亿元。

    8、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三年来,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始终是“民生建设年”的重点民生工程。乌鲁木齐市先后投入180亿元治理大气污染,力度空前。实施了工业企业节能减排、能源结构调整、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能力建设等重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关停小机组432兆瓦,全市主力电厂在役机组100%实现脱硫,35家污染企业迁出中心城区,在全疆率先实行机动车黄绿标分类管理制度,创新提出扬尘控制“五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关停各类污染企业2000余家。2012年,乌鲁木齐市综合施治,开展了历史上投资最大、力度最大、规模最大的“煤改气”工程。完成了189家供热单位燃煤锅炉的天然气改造工作,安装燃气锅炉710台,实现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1.16亿平方米,拆并改造小锅炉3.8万台。改造后清洁能源供热面积比例由21%增加到76%以上。彻底改变了首府过去以燃煤为主的供热方式,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由2009年的262天增加到2012年的292天。2012年冬季,通过实施“煤改气”的“蓝天工程”, 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效果显著,空气质量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与上年相比,一级、二级天数增加了4.2个百分点,三级、四级和五级劣质天数均在减少,入冬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6%,是1995年有空气质量监测以来最好的年份。在全国多地出现雾霾天气的情况下,乌鲁木齐频频出现的蓝天宣告着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的成果。

    三年来,环保理念在新疆大地不断强化,绿色发展成为新疆坚定的战略选择。在跨越式发展的道路上,建设美丽新疆,必须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绿色发展理念的引导下,在改善各族人民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也为子孙留下青山绿水和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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