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9-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金融机构融资结构表
|
金融产业大发展 经济社会添活力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成就之六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三年来,新疆金融业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主动谋划金融支持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信贷投入力度明显加大,融资渠道逐步拓宽,资金配置效率不断提高,金融保障功能和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为新疆经济发展、结构优化、后发赶超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新篇章。
一、金融业充分发挥核心保障作用
坚持高层次、高起点、高水平推进新疆金融事业发展,在制定金融发展长远规划、健全金融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
1、金融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11年,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出台了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相关政策,从信贷支持、金融服务、金融组织体系、资本市场、保险、对外开放和边境贸易、长效机制等7个方面给予新疆32条差别化政策支持;2012年,为帮助新疆打造新的增长极,再次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出台《金融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意见》,从拓宽融资渠道、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建立金融服务与监管长效机制等6个方面20条给予两个开发区政策倾斜。此外,还从信贷政策、金融市场、金融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先后给予新疆政策支持。这些政策的引导、辐射和叠加效应,对新疆经济、金融实现跨越发展起到长久深远的影响。
2、差别化金融政策逐一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给予新疆的差别化金融政策,实现各类金融资源在新疆持续不断规模化聚集,连续四年在疆举办规格高、范围广、影响重大的活动。2010年,人民银行总行举办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仪式;2011年,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召开中国—亚欧博览会金融合作论坛,以及金融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座谈会;2012年,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召开金融市场支持新疆经济发展座谈会;2013年,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组织召开金融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这一系列重大的金融活动,促进了政策、人才、智力、资金等资源聚集新疆,初步构建了举全国金融之力,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格局,增强了新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推动力,有效促进了中央支持新疆发展各项倾斜政策的全面落实。
3、多元化融资体系稳步构建。坚持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债务融资工具使用,不断扩大市场规模,逐步形成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均衡发展、融资功能和服务功能相统一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2012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签署《借助银行间市场助推新疆跨越式发展合作备忘录》和《借助银行间市场助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跨越式发展合作备忘录》。银行间市场在支持新疆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开通了新疆企业债券发行“绿色通道”,在发债规模、融资主体、承销机构、发债地区等方面均实现了新突破。新疆首单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成功发行,乌鲁木齐市成长型中小企业第一期集合票据成功发行,为缓解新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良好示范和带动效应。
4、现代化金融发展理念初步形成。大力倡导“现代金融”理念,多层次、宽领域宣传金融,超前谋划新疆金融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新疆金融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金融业自身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三农”和中小微企业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符合新疆实际的矿业权平台融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债、私募股权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亮点频现,形成了地方上下协调配合、金融及时跟进,支持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金融产业总量实现历史新突破
1、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健全。自2010年以来,4家中资全国性银行、4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公司先后入驻新疆,首家全国性城市商业银行昆仑银行成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从无到有,城市信用社向商业银行的改制全面完成,县域金融机构稳步发展,提前2年实现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截至2012年末,新疆共有中资全国性银行16家,外资银行1家,城市商业银行5家,信托公司2家,融资租赁公司1家,农村中小法人金融机构93家;保险公司27家,证券公司17家,期货机构4家;金融业分支机构(含营业网点)4892个,从业人员10多万人,新疆金融业总资产突破1.4万亿,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88.8亿元,年均增长22.6%,高于全国2.6个百分点。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多种机构并存、功能较为健全的金融业组织体系。
2、信贷总量增长强劲。截至2012年末,新疆存款跨越万亿元,贷款突破8000亿元大关,本外币存款余额达12425亿元,是2009年末的1.8倍;贷款余额8386亿元,是2009年末的2.1倍。三年来,全疆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年均分别增长21.8%和28.5%,分别高出全国6.3和12个百分点。三年新增贷款4429亿元,超过前60年(1949-2009)累计增量的总和,贷款增速在全国的排名由2008年全国第29位跃居全国前两位,增速高于GDP增速13-20个百分点。存贷比提高至67.5%,比2009年末提高10.1个百分点;新增存贷比创下89.8%的历史高位。
|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3、多元化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三年来,新疆直接融资总额逾千亿元。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实现突破性进展,三年累计注册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633.9亿元,是以前年度的10.1倍,仅2012年就有32家企业注册发行38只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融资345.9亿元,位居西北五省第二位;银行表外融资大幅增加,2010-2012年表外融资年均增长78.7%,高出全国平均增速46.7个百分点;区外信贷资金呈现持续净流入态势,累计净流入区外贷款551.6亿元;资本市场融资规模快速增长。新疆上市公司总数达到41家,居西北五省首位,新疆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超过前17年的总和。
|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三、信贷支持和保障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三年来,新疆金融业始终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将贯彻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与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给予新疆的差别化金融政策,全力保障新疆关键领域、重点行业的资金需求,积极加大对中小企业、“三农”、南疆三地州等薄弱环节的支持,有力支持了区域经济协调快速发展,金融业“保重点”、“惠民生”支持工作成效显著,充分发挥了金融在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
1、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新疆金融业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重点保证了重点行业、优势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三年来,新疆中长期贷款增速一直高于全国,年均增长31.5%,高出全国平均增速14.9个百分点。截至2012年末,新疆中长期贷款余额4635.4亿元,是2009年末的2.3倍,其中,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电力和水利等行业贷款余额2623.3亿元,是2009年末的2倍。
2、金融支持“三农”取得显著成效。三年来,人民银行总行调增新疆支农再贷款限额50.9亿元;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426.6亿元,执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优惠政策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比2009年增加28家,有效促进了农村信用社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和区域特色农业发展,通过设立网点、流动服务站、自助银行等形式,实现了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助推自治区农业现代化建设。新疆涉农贷款年均增速达34.1%,高出各项贷款年均增速5.6个百分点。
3、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力度显著增强。近年来,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先后设立了95个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基本建成了以乌鲁木齐为中心辐射全区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中小企业服务方式和融资产品逐步丰富,有效满足了中小企业“短、小、频、急”的资金需求。三年来,全疆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保持在35%以上,年均增速达28.9%。
4、多项民生金融工作处于全国前列。围绕自治区“民生建设年”活动,金融支持就业、扶贫、“两居”等覆盖面不断扩大。三年来,全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规模位居全国第2位,民贸民品贴息额居全国首位。,全区民贸民品累计贴息11.8亿元,相当于2007-2009年三年贴息额的6.2倍;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累放119.4亿元,支持了36.65万名妇女实现创业;累计发放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139.7亿元,是以前年度发放总量的23倍;累计发放“两居”贷款67.6亿元,惠及农牧民26.1万户。
5、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取得实效。三年来,新疆各金融机构结合各地区发展优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以重点区域的突破,带动全疆经济金融协调快速发展。大力支持喀什和霍尔果斯两个开发区建设。为把2012年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意见》落到实处,产生实效,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及时召开贯彻落实座谈会、制定贯彻实施细则,举办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达成了181个意向合作项目、601.2亿元信贷支持计划。支持天山北坡经济带率先发展。结合新疆地域发展特点,优化金融区域发展格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与新疆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联合出台了《金融支持昌吉州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见》,自治区19家金融单位与昌吉州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2年签约项目131项、涉及信贷资金466亿元,信贷资金落实率达92%,有力支持了昌吉州“三个率先”发展,成功创建新疆首个区域金融服务的品牌。加大对南疆三地州的倾斜力度。三年来,南疆三地州的新增贷款是建国以来--2009年60年累计新增量的2倍;截至2012年末,南疆三地州贷款余额427.6亿元,比2009年末增加283亿元。
四、金融平安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直以来,新疆金融业始终以打牢金融稳定基础、确保金融平安为切入点,严守风险底线,努力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有力推动了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在巴州、塔城等6个地区开展金融生态环境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金融生态示范县市团场试点工作,天山南北呈现出上下齐心构建金融良好环境的新局面。
同时,从改善支付环境、强化征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在全疆范围内普遍开展支付体系建设,切实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农村银行机构营业网点大小额支付系统接入率达80%左右,特约商户、ATM机、POS机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成倍增长。积极配合公安、检察部门坚决打击制贩假币、洗钱、非法集资、银行卡等犯罪活动,有效净化新疆金融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征信市场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取得实效。2012年全区评定信用户152万户、信用村4472个、信用乡(镇)268个。企业征信系统共收录新疆15万余个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及其他信息,人民币贷款入库余额为6530.78亿元,个人征信系统共收录新疆辖内有信贷记录的人数为734.2万人。
五、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1、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人民银行积极搭建社会资金流转的现代化公共支付平台,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快捷的资金清算渠道。支付清算系统安全运行率达100%,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笔数和金额稳居全国前列。全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加快推进,惠及320余万农牧民,
2、国库现代化体系不断完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建设不断推进,TIPS覆盖面不断拓宽,加速了预算资金的周转速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为纳税人提供足不出户纳税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优质、快捷的服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进入了大开发、大发展、大建设的新阶段,积极适应大批产业园区和工业园区陆续设立的新形势,新疆分库积极创新模式,先后审核批复了伊犁、阿勒泰、吐鲁番和阿克苏等中心支行关于设立奎屯、北屯、吐鲁番和阿克苏等开发区(园区)县支库的工作,有效推动了新疆各地(州)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
3、确保全区现金供应充裕合理。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19个省市援疆工作的全面铺开,使得全疆现金需求量不断增加。在确保现金供应的同时,新疆金融业充分发挥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反假币工作的宣传,推进人民币净化工程,保持打击假币犯罪的高压态势,较好遏制了假币在我区的滋生蔓延,让老百姓用上“放心钱”,有效改善了货币流通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4、金融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近年来,新疆金融信息化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金融科技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现代化支付清算技术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国库系统体系的成功搭建,为持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提供支持与保障。积极推进银行磁条卡向芯片卡迁移进程,金融IC卡受理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已实现在社保及燃气购买领域的应用,金融IC卡服务民生效果初显。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前,新疆辖区98.3%的POS终端和80%的ATM终端可受理金融IC卡,10家商业银行累计发放金融IC卡233.7万张,新增金融IC卡发卡量占全部新增发卡量的27%。
六、国家向西开放战略纵深推进
为进一步支持国家向西开放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毗邻八国的地缘、区位优势,人民银行积极支持新疆涉外经济发展、推动新疆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
1、对外金融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充分借助上海经合组织框架下中哈金融合作分委会,推动中哈金融合作成立了工作组,打开了新疆对外金融合作的通道。2011年4月,与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双方扩大金融合作交流达成共识。同年9月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金融合作部长级论坛,国内外金融管理部门领导、国内金融机构领导、国内知名媒体、国内外知名企业、协会300余名代表参会,有力提升了新疆金融业在国内乃至中亚地区的影响力,为新疆成为海内外资金洼地奠定良好的基础。
2、支持涉外经济发展的新突破。全方位落实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扎实做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全疆的实施,落实直接投资简政放权改革,累计取消行政审批35项,简化合并14项,扩展外汇资金来源,简化汇出手续,促进了投资便利化。强化政策引导,2012年出台了《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丰富金融外汇产品 积极支持新疆涉外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金融外汇支持新疆企业“走出去”指导意见》,积极争取外汇优惠政策,解决了新疆边贸企业出口逾期未核销问题,短期外债余额指标较上年翻番,新疆成为西北率先试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省区,成为全国第一批获得“地区融资性对外担保指标”地区,为支持企业“走出去”打造了绿色通道,有力支持了新疆民生工程建设和涉外经济发展。
3、跨境人民币业务取得突破发展。自2010年新疆成为全国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全国第一个获准开展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省区以来,截至2012年末,新疆已与哈萨克斯坦、美国等44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业务,跨境结算实际收付累计达782亿元。实现人民币与哈萨克斯坦坚戈挂牌交易,成为全国第4个小币种挂牌省区。
七、金融支持兵团经济发展作用日益突出
不断树立和强化兵团金融理念,从金融生态建设、企业发债融资、信贷支持、金融服务等多方面,建立健全金融支持兵团的长效机制,全方位加大金融对兵团的支持。
1、兵团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目前,全区16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中已有10家相继成立兵团业务部(团队),提高了对兵团提供金融支持的针对性;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和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兵团落地生根,以国有大银行为支撑,各银行积极介入的兵团金融工作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2、信贷资金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兵团重点企业信贷支持统计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样本数由最初468家扩大至2345家。截至2012年末,兵团重点企业本外币信贷余额844亿元,比2009年增长近73%;农牧团场贷款余额179亿元,比2009年增长近95%,初步扭转了多年以来农牧团场信贷配置不足的局面。
3、债券融资规模成倍增长。近年来,新疆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适合兵团组织体系的债务融资新产品,引导和培育兵团企业和农牧团场在银行间市场募集资金。截至2012年末,兵团所属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性融资工具94亿元,占全疆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总量的27.2%,高于兵团GDP占全疆比重11.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