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显成效 社会发展注活力

来源:国家统计局设管司   日期:2013-12-24 18:27:00 【字号:

——改革开放30年新疆社会经济发展成就概览之十二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发生历史性变革,新疆金融业始终围绕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贯彻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使新疆金融市场 体系逐步成熟,组织体系日趋完善,经营机制不断转变,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和服务作用,有效调节社会资金余缺,有力支持各行业的深化改革,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 健康发展、促进对外开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现代银行体系基本确立    
    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打破了传统的计划金融体制模式,同时建立起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金融体制模式,成功实现了由“大一统”银行体系向现 代银行体系的历史性转变。从1978年新疆只有人民银行和若干农村信用社,发展到现在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 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并存,功能互补、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金融组织 体系。传统银行业务模式发生重大转变,从简单的存、贷、汇业务发展到现在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与三十年前相比,新疆银行业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机构种 类更加丰富,市场竞争更加充分,服务功能更加完善。
    截至2007年末,全区共有金融机构3493个,人员54145人。其中,人民银行机构68个、银行业监管机构63个、政策性银行机构91个、国有商业银 行机构1309个、股份制商业银行机构46个、城市商业银行80个、城市信用社34个、农村信用社1062个、资产管理公司3个、信托投资公司1个、金融 租赁公司1个、邮政储汇机构735个。
    (一)中央银行体制改革不断推进,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健全完善
    从1984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9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人民银行逐步划转政策性和商业银行业务,以金 融调控为主要目标,围绕稳定货币与增长的关系开展工作,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中央银行贷款、贷款限额等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总量和信贷结构,支 持和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金融调控体系基本形成,加强和完善了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2003年,按照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成 立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人民银行作为我国中央银行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的重 要作用。至此,中国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实现了分业监管,更加有利于中央银行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二)深化银行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多种经营方式的现代金融体系已基本形成
    1.按照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分离的原则,政策性金融优势得到充分发挥。1996年成立了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承担农业银行新疆分行的政策性业务,始终发 挥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国家开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于1999年12月成立,后更名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以国家西部大开放战略为基石,加大对 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产业的信贷投入,有效发挥了政策性金融的优势。
    2.商业银行改革顺利实施,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国着力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一些酝酿多年、难度很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的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工行、建行、中行新疆分行相继实施股份制改革,强化内控机制,推行集约化经营管理,大力拓展中间业务,完善法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 制。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保持稳健良好发展态势,农行股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新疆金融机构经营状况不断改善,资产质量逐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增强,为全区 经济金融平稳运行与区域金融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自2001年以来,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相继成立。2007年,新疆邮政储蓄银行批准成立,邮政金融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 果,为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开辟邮政储蓄直接回流农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新渠道。
    3.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发展壮大。2005年以来,新疆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推进,国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使之真正成为服务“三农”的社区性金融机构。2006年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正式成立,农村信用社管理职责顺利移交自治区人 民政府。2007年,人民银行8.2亿元专项扶持资金到位,有效化解了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新疆农信社资金实力明显增强、支农力度不断加大。在立足农村金 融体系改革稳步发展的同时,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也在发展壮大。1997年,新疆首家地方性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组建,立足“服务地方、服务中 小”,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06年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成立,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更加健全完善。
    4.非银行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近年来,我区先后成立华融、长城、信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和东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工作组,依法收 购、管理和处置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的不良资产,对改善我区商业银行资产结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长城、华 融资产管理公司相继成功重组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新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分别成立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地方非银行金融 机构改革重组取得重大进展。
    二、金融业发展迅速,服务和支持体系日趋完善,有力支持了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疆金融业迅速发展壮大,金融业务日益多元化,电子化建设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能力得到全面 提高。在人民银行推动下,各类银行卡普及推广应用加快。尤其进入2006年后,全疆大小额支付系统以及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成功上线,金融机构系统资金清算速 度得到大幅提高;货币现金供应科学、合理,经理国库、反洗钱等金融服务全面加强,征信系统建设步伐加快,对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 发展提供了全面、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截至2007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614.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685亿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143倍和146倍,重点支持了自治区 “三农”、基础设施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以及中小企业、助学、就业等领域,较好支持了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和经济结构优化组合的战略实施。
    1.持续加大农业信贷投入,有力支持农业产业优化升级。金融机构始终以支持“三农”发展为重点,不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 营。2007年末,农业贷款余额189.2亿元,比2003年增长53.8%,有力支持了自治区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人民银 行积极发挥支农再贷款杠杆作用,在全疆推广实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近五年以来累计向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再贷款200.8亿元,支持其扩大贷 款投放,农民贷款难问题得到大大缓解。
    2.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契机,强化经济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大了新疆能源、交通、电力以及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实施西部大 开发战略。到2007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余额1270.4亿元,其中基本建设贷款余额620.5亿元,较2003年增长68.6%。
    3.积极促进工业、服务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要求,金融机构积极组织资金,重点保证了能源、交通、冶金、通讯、电力等重点行 业、特色产业、优势企业及一批效益优良的上市公司资金需要,积极改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金融服务,促进了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经济发展。 2007年末,全区金融机构短期贷款余额1227.8亿元,较2003年增长14.2%。
    4.努力促进消费信贷业务发展,金融支持助学、就业力度不断加大。根据新疆实际消费水平,大力拓宽汽车、个人耐用消费品、教育等消费信贷业务领域,创新消 费信贷工具,提高房地产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和促进消费需求合理增长。2007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各类消费贷款余额19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3%。
    人民银行积极推进金融支持助学、就业、扶贫工作,在全疆推广“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有机结合的信贷模式,国家助学信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较好支持了经 济社会协调发展。自业务开办以来,全区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2.7亿元,贷款余额1.6亿元,贷款规模始终位居西北五省首位;全区累计发放国 家助学贷款1.6亿元,贷款余额8593.5万元,有2.2万名贫困学生受益。
    三、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适应和促进了自治区对外经济发展
    20世纪80年代,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开始起步,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建立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建立官方汇率与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实行计划 和市场相结合的外汇管理体制。1994年,取消外汇留成与上缴,实施银行结售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 全国外汇市场,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初步确立了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地位。目前,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外汇管理逐步从“宽进严出”向 均衡管理转变,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发挥利率、汇率的作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订《新疆边境小额贸易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简化核销手续,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支持企业 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大促进了我区边境贸易的发展,为全区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了良好支持。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金融部门树立“大外贸” 的观念,支持实施“贸易兴边”战略,国际金融领域不断拓宽,贸易融资产品日益丰富,金融结算效率不断提高,外汇服务综合性、多元化明显增强,对新疆对外贸 易、利用外资、开展旅游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07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外汇存款余额3.2亿美元,贷款余额11.2亿美元;全区对外贸易增长强劲,进 出口贸易总额达137亿美元,同比增长50.7%,增幅为全国第二;其中出口115亿美元,进口2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61.1%和12.7%;全年实 际利用外资1.3亿美元,增长20%。
    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成效显著,全区金融发展环境和金融秩序良好
    随着证券、保险、银行监管职能逐步分离,新疆“一行三局”的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完善,金融系统深入开展整顿、规范以及金融秩序工作,1997年以来开展了以 纠正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为重点,以严厉查处金融“三乱”、打击逃套汇行为和制贩假人民币活动为主线,以加强金融机构自律、维护公平经营环境、完善信贷监督 管理、促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目标的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工作。人民银行督促商业银行通过剥离、盘活、清收等多种措施加强对银行 资产重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有效地降低了不良资产比率,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明显好转,经营效益稳步提高。
    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啤酒花”、德隆系、新疆证券、哈密农村信用社等事件得到妥善处置,风险得到较好化解。人民银行切实发挥 维护金融稳定职能,强化对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支持作用,确保了辖区经济和社会大局稳定。 2007年,新疆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辖区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了 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
    2007年,全国和自治区金融工作会议先后召开,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金融业在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意义和做出的努力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明 确了今后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指出当前新疆金融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所以,金融系统继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国务院 32号文件,抓住机遇,开拓思路,奋发进取,努力发挥金融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持作用,以优异的成绩,再书写新疆金融事业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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