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阿克苏地区统计法制建设工作的思考

来源:阿克苏地区   日期:2016-01-28 12:21:00 【字号:

  一、“十二五”地区统计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以来,地区统计法制工作,在自治区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地区依法治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行署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自治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和《阿克苏地区普法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制定出《阿克苏地区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并确定了目标和工作任务。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地区统计重点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明显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明显提高了社会公众和广大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为推动我地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计法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成立(调整)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局法规教育科作为牵头部门,其他各科室积极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框架模式,形成了完善的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普法总体规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年中有督查,确保了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观念,为统计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1)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

  建立并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及班子成员法制讲座、学法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保证了每季度党组组织一次学法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以党章、宪法、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进行专题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每年不少于4次,自觉记学法笔记等已形成了常态化。通过自学、集中学习、专题法律讲座、学法考试、及学法笔记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打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的局面奠定了基础。

  2)健全完善统计法制制度,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先后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评制度》、《一月一法 一法一考制度》、《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等三十几项规章制度,逐步使统计执法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要求县级统计局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法律程序办事,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避免了因程序违法而引起的纠纷案件的发生。

  (三)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为统计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知法是守法的前提。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切实做好了统计普法工作。地、县统计部门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悬挂横幅标语、开设专栏、印发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明显提高了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为有效开展统计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一是充分利用《宪法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二是利用统计执法检查、对企业法人、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宣传《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提高了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充分利用各专业年报会、培训会、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等有利时机,对基层统计人员讲解《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达到了统计调查对象人人熟知《统计法》的目的。加强以案释法,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统计法治文化活动,发挥媒体公益普法作用,灵活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统计普法,提高统计普法实效。通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有效防止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和拒报等重大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有效地确保了统计数据质量。自从“六五”以来地区统计系统共发放《统计法》宣传单6万余张,《统计法》手册2万余本。四是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强化局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五是继续抓好“法治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年报会、专业培训会等,对企业领导、财务人员、统计人员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企业对统计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行义务能力。使确保企业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有效防止了迟报、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拒报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统计法制体系建设提供机制保障。

  1)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养。

  通过选派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地区组织统计执法培训、法制讲座和案卷评查等形式提高了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查办违法案件等执法实践,锻炼了队伍,提高了执法水平。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统计违法行为,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011年以来全地区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433期,进行执法检查单位3670家。

  3)定期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每年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对县(市)所查办的统计违法案卷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规范了统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在执法活动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到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五年来,虽然在统计普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统计普法和执法工作中依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如统计法制宣传还不够到位、有些领导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法制观念依然淡薄、有些民营私营企业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够,不重视统计工作、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较低、执法检查走过场、统计执法警示作用不明显等。这些问题都有待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任重道远。

  二、“十三五”统计法制建设的思路、目标、措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全面部署,这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战略,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对于保障经济稳定繁荣、社会发展进步、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建立完善的统计法制体系是在“十三五”其间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统计是认识国情、判断形势、制定政策的重要基础,统计效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支撑,统计数据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更好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对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调查内容、统计工作效率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市场主体多元化需求以及数据生产多元化加速,对统计改革提速增效提出新挑战。

  (一)基本思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统计系统严格按照“十三五”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圆满实现“十三五”各项奋斗目标,要牢固“依法统计,服务发展”的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加快推进法治统计建设,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用法治思维管理统计,使之成为一种常态,用法治思维开展统计,使之成为一种能力,用法治思维参与统计,使之成为一种自觉,确保把统计改革发展纳入法治框架、法治轨道,进一步提升建设服务型统计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确立了 “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即加快建设覆盖全面、调查准确、核算科学、运作高效的现代统计体系;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的基本方略,即坚持法治先行,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运行效率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地区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三)主要措施。

  新时期搞好统计法制工作,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加大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统计工作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1)切实加强对依法统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依法统计是对每一个统计工作者的普遍要求,是统计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职责,一把手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县(市)统计部门的领导要以身作则,起带头和表率作用。要带头学法,带头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带头执法,敢于执法,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动员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排除统计执法过程中的一切干扰,妥善解决统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大力提高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从而促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2)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统计改革。

  首先切实增强统计改革的自觉性、紧迫性。要深刻领会中央对增长速度观明确的新方向,对贯彻科学政绩观提出的新要求,对提高数据质量作出的新指示,对统计改革发展作出的新部署。其次统筹好统计改革和各项业务工作。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抓手,扎实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要在认真抓好各项改革的同时,切实做好各项普查;切实巩固拓展统计四大工程,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认真做好分析监测,积极服务社会公众、调查对象和统计基层,加快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进一步推动大数据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努力打造数据来源第二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3)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共享。

  建设法治统计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举措。统计调查数据是各级党委、政府研判经济走势、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永恒主题,是统计人的不懈追求。统计部门要坚决推进依法统计,从立法、普法、执法、问责等层面,加大打击统计数据造假力度,推行了联网直报和四大工程建设,严格贯彻和执行《统计法》、《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暂行办法》,直接查处违法案件,实行公开问责、公开约谈、公开曝光的违法责任追究,更好地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从法治上为保证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保驾护航。同时要大力推动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部门信息化资源,加快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统计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强化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行联网直报,逐步实现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通过网络直接报送原始数据、各级部门统计机构在线同步共享的工作模式。积极推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大部门电子化行政记录有效转化为统计信息的技术开发力度,稳步推进部门应用企业电子化数据进程。

  4 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

  一是强化统计法律宣传教育的计划性。按照统计普法规划的要求,增强统计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二是突出统计法律宣传的广泛性。要区分不同普法对象,通过各个层面,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三是提高统计法律宣传的有效性。紧密结合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和周期性普查等中心工作,开展好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法律法规和政府统计权利义务的宣传。重点做好对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利用统计数据的社会影响力,采取有效的宣传手段,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统计法制宣传; 四是确立统计法律的权威性。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中,还要密切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通过对典型违法案例以案说法,用实例警示警戒教育企业、单位和统计人员,使其明白统计违法行为的后果,形成尊重法律和遵守法律的习惯。

  5)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统进程。

  ①规范统计部门统计行为。打铁必须自身硬,县(市)统计部门在进行统计调查中,必须按照《统计法》的相关规定,自觉规范统计行为,树立统计良好形象,切实维护《统计法》的尊严。要做好以统计法制建设、加强统计法制教育和加强统计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三加强”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把突击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对统计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不但要给违法者一种惩戒,而且要给没有被发现的违法者一种震慑,使统计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更重要的是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们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认识,增强《统计法》 的权威性,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②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效地提高统计执法水平。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执法人员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者,其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是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一是统计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统计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二是统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从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只要我们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不断打击违法者,不断向全社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对推动统计法制化建设将会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③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制定完善的统计执法责任目标考核评议办法并严格考核,保证县级政府统计局内设职能机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促进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真正把统计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积极进行统计执法方式的探索创新,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确定一些重点地区、行业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科室(执法人员)积极协助统计专业科室(业务人员)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保障相关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执法工作来规范统计行为,促进统计工作法制化进程;三是着力开展全员执法。针对目前县级统计部门普遍存在专业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的现状,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必须充分调动统计专业人员的力量,以统计专业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现象为着眼点,执法人员与专业人员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搞好统计执法工作。

  ④加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切实发挥警示作用。进一步加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办和曝光力度,有力提升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建立健全并积极推行定期向社会通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制度,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县级统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建设诚信政府的高度,排除一切干扰,认真做好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工作,切实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6)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

  随着工作任务的不断增加和统计法制工作的逐步深入,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已无法适应统计法制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地区县级统计执法队伍力量都不能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要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必须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或者配备2人级以上专职的执法人员,解决必要的办案经费及办案工具。加强执法人员的培养,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办案能力,加大统计执法的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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