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客观真实反映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提高自治区农村统计数据真实性,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核定和修订常规年报相关数据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8〕37号 )文件要求,自治区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于
会上,阿不力克木副总队长向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主要畜禽产品十年历史常规年报相关数据的核定和修订工作开展情况,对数据核定和修订采用的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通报了初步核定修订结果,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各相关处室对初步核定修订数据质量进展开了全面评估。
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跃对主要畜禽产品历史年报数据核定和修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核定和修订历史常规年报工作作出进一步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进一步密切合作,增进工作沟通协调,齐心协力,据实对其他农业常规年报相关数据进行核定修订,实现各地区汇总数据加总与上级汇总数据之间的基本衔接,更加真实准确反映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三是进一步主动作为,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在《新疆统计年鉴-2018》等相关资料和自治区统计局数据发布渠道及时发布核定修订后数据,同时公开提示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核定对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为数据用户使用历史数据带来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