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统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文印室   日期:2014-06-13 09:48:00 【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专业职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

  新统职字〔2014〕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统计局、人事局,各地、州、市统计局、人事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组织(人事教育)处,各企、事业单位职改部门: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结合2014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为今年高评会做好准备,决定举办2014年自治区统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12〕135号)有关要求,现仍从事统计工作并拟在2014年晋升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公需科目 

    根据《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远程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3〕585号),从201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统一通过登录新疆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xjrsjxjy.com)进行在线学习 ,并参加在线考试。 

  2、专业科目 

  新《统计法》解读、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经济分析与统计解读 

  三、培训时间 

  2014年7月7日至7月 17日。 

  四、考核与发证 

  学习期满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自治区人事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职称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将存入本人档案。 

  五、培训费用 

  培训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发改委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  2014年7 月5日。 

  七、报名及专业科目培训地点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399号酒花大厦14楼,统计教育中心1404房间 

  联 系 人:吐尔地古丽·吐尔逊 

  联系电话:0991-2325561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酒花大厦 

     

       

    自治区统计专业职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4年6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责任编辑:  
相关信息: